2009-12-28 00:00
設立分行? 陸銀登台不排除比照外銀
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(MOU)即將在明年1月16日生效,政府相關單位研擬准許大陸銀行來台設點規範,不排除比照外商銀行,可以直接設立分行;獲准來台家數初期可能控制在一到三家左右。
台灣方面已有七家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滿兩年,可以升格分行;大陸方面也有多家銀行表達來台意願。
行政院高層透露,相關單位考慮准許大陸銀行可以比照外銀直接設立分行,不過因雙邊的市場規模差異很大,初期陸銀可來台的家數將有限。
初期大概是一、兩家或二、三家,授信額度也跟外銀適用相同的規範。
外傳有意來台設點的大陸銀行相當多,包括中國銀行、工商銀行、招商銀行、交通銀行、農業銀行、建設銀行、福建興業銀行、北京銀行、上海浦東發展等。中國銀行、交通銀行兩家銀行,被視為大陸方面內定優先登台的首選名單。
金管會最近修改規定,外銀授信額度的計算,將改依分行淨值計算授信額度,不再依過去規模較大的總行淨值計算授信額度。這項改革主要是因應金融海嘯後國際監理新趨勢,由於大陸銀行規模大,這項作法也被外界視為開放陸銀來台的因應措施。
金管會官員表示,目前在經濟部主管的陸資來台投資辦法中,金融業仍屬禁止項目,陸銀若要來台設辦事處或分行,必須配合修改相關辦法。據了解,金融業的開放己列入第二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中。
至於台資銀行登陸設分行部分,金管會也正訂定相關條件,初估國銀登陸設分行或子行,開放初期已符合條件的銀行,匯出資金約人民幣27億元(新台幣135億元),僅占這些銀行資產總額的0.11%或淨值總額的2.13%。
銀行業 | 聯合邱金蘭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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